Standard for Public Code

目次

  1. 前言
  2. 需求規定
  3. 測試方式
  4. 公共政策制定者:需要的工作
  5. 管理人員:需要的工作
  6. 開發人員與設計師:需要的工作
  7. 作用範圍限制

讀者指引

本標準描述說明許多準則。所有準則各小節結構維持一致,來讓讀者清楚明白如何開發良好的公共程式。

「政策制定者」、「管理人員」以及「開發人員與設計師」的稱呼,係指任何履行這些角色職責的人,不受其職稱限制。常見同時承擔多個角色職責的人。

以下是各小節的簡要介紹,以及在本標準準則中的作用。

前言

本小節說明這些準則想達成的目的,以及為何會對程式基底使用者與貢獻者來說這麼重要的原因。

需求規定

這個小節列出如果要遵循本標準,需要完成哪些事項。

本文件中的下列關鍵字,請以《IETF RFC 2119》的描述作解釋:

  • 必須
  • 禁止
  • 要求
  • 應當
  • 不得
  • 應該
  • 不該
  • 建議
  • 得以
  • 可選擇

測試方式

本小節提供您可採取的行動,來確認貢獻內容是否遵循本標準。如果您想要務實操作本標準,這部分很關鍵。

我們已嘗試調整用字,讓即使是不熟悉這類主題內容的讀者,看完之後也能夠進行基本的遵循檢查。

公共政策制定者:需要的工作

本小節主要對象是政策制定者,列出他們的角色所能採取的具體行動。

公共政策制定者設定專案的優先順序與目標,而在科技上的經驗可能沒那麼多。

管理人員:需要的工作

本小節主要對象是管理人員,列出他們的角色所能採取的具體行動。

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專案的準時交付、利害關係人管理,以及服務的持續交付。因此,他們得完全依賴政策制定者、開發人員與設計師。他們需要塑造正確的文化、籌備合適的資源、提供適 當的架構等,才能交付優良的服務。

開發人員與設計師:需要的工作

本小節主要對象是開發人員與設計師,列出他們的角色能採取的具體行動。

開發人員通常對技術比較在行,與其他角色類別相比,對服務交付的影響更大。

作用範圍限制

《公共程式標準》不是為了涵蓋程式基底的個別實作而撰寫。這代表本標準不是要告訴實作人員,該如何遵循其組織單位當地的技術性基礎建設或法律框架。

此外,雖然《公共程式標準》有引用一些標準,並且與其他標準有滿多重疊的部分,但本標準的目的是要推動協作。因此,本標準目標不在於取代品質標準,像是 ISO 25000 認證系列,或是取代那些聚焦於安全性的標準,例如 OpenSSF 最佳實務標 章等,而是希望能與它們能良好協同搭 配。

《公共程式標準》的目在於促進協作,但也無法保證能夠催生出一個社群。若要建立社群,除了程式基底需要準備好進行協作以外,也需要積極主動,以及做到超越協作以外的企圖 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