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則 原始碼要開放 政策與原始碼要合捆 程式基底要可重複使用且可移植 歡迎貢獻者 貢獻要容易 維護版本控制 要求審查貢獻內容 程式基底要有目標文件 程式碼要有文件 使用白話的英語 採用開放標準 使用持續整合 發行採用開放授權 程式基底可查詢得到 風格要前後一致 記錄程式基底成熟度